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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是一項人權
國際法主張,在加拿大生活的人應當能夠獲得負擔得起的良好住房。安大略省為促進此目標的實現,在《人權法案》中為房客和房東規定了權利義務。
作為房客,您有權要求在住房方面享受平等待遇,免受歧視和騷擾。
房東或其他房客不得因以下情況而拒絕您入住公寓、騷擾您,或給予不公平對待:
- 種族、膚色或族群背景
- 宗教信仰或習俗
- 血統,包括原住民後裔
- 原籍
- 公民身份,包括難民身份
- 性別(包括懷孕和性別認同)
- 家庭狀況
- 婚姻狀況,包括有同性伴侶者
- 殘障
- 性取向
- 年齡,包括年滿 16 或 17 歲,不再與父母一起居住者
- 接受社會救助
如果您因為有親友符合上述情況而面臨歧視,也在受保護之列。
住房權的適用範圍
法案適用於買房或租房的各個部分。租賃居所時,法案適用於:
- 申請租賃住宅單位
- 房客規章制度
- 維修和保養
- 使用相關服務和設施
- 對所租單位的總體享受
- 遷出
選擇房客
法案規定了房東在選擇房客時可以詢問的內容:
- 可以要求租房記錄、信用參考資料和/或信用核查。
- 無租房或信用記錄不能成為您的不利因素。
- 房東可以詢問您的收入情況。同時,他們還必須查看您的租房記錄、信用參考資料和信用等級(如透過 Equifax Canada)方面的可得資料。
- 只有在其他資料均不可得的情況下,房東才能單憑收入情況做出決定。而且,對收入情況的考慮僅限於為了確定您的收入足以支付房租。
- 除非您申請的是補貼住宅單位,房東不得適用租金收入比,如三成上限規則(即,只考慮租金占收入不到三成的求租者)。
- 房東可要求您提供「擔保人」(承諾在您無力支付租金的時候代為支付的人)並要求後者在租約上簽名,但是,此項要求必須一體適用於全體房客。
如果您因為殘障或特殊事由而需要房東做出調適
如果您基於法案規定的理由而有合法需要(如殘障或家庭狀況),房東依法有義務做出調適,滿足您可能有的特殊需求。房東必須做出調適,除非此舉將給房東造成不當的負擔(基於成本、外部資金來源、健康安全問題等方面)。
您和房東均有責任促成此種調適的實現。您必須配合解決問題,向房東提供做出此等調適可能需要的所有資料。對於您提供的任何醫療或其他個人資料,房東必須保密。
例如,倘若您是殘障人士,您的房東可能需要對住宅單位、建築入口、人行道、停車場加以改造,以方便您使用。
有些房客因為家庭狀況或宗教習俗的改變,可能需要修改規則和慣例。有些時候,房客因身患疾病或者因引發鄰里衝突(因為殘障或者成為歧視對象),而可能需要幫助。房東應當考慮其職責,確定身為房東是否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改善此種情況。
房東必須與您配合,儘快找到並提供最適當的調適辦法。
您的需要影響到他人的時候
有些時候,您的需要或行為可能會影響到他人。房東必須平衡、管理所有房客真正關心的事項。即使某位房客的行為擾亂他人生活(如,家庭中受監護的兒童導致的噪音),房東也應當適當採取措施,看看能否解決問題。
法案不適用的情況
如果您與房東或其他房客「個性不合」(不涉及法案規定),則法案不適用。另外,如果您與業主或者業主家人共用浴室、廚房,法案也不適用。
進一步資料
如需更多有關房屋租賃中房東、房客權利義務方面的資料,請查閱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 (OHRC) 的《人權和房屋租賃政策》。您可以在網上查閱本政策及其他 OHRC 資料: www.ohrc.on.ca
人權投訴
如需提出人權方面的投訴(稱為「申請」),請聯繫安大略省人權法庭:
免費電話:1-866-598-0322
電傳:416-326-2027 或免費電傳:1-866-607-1240
網站:www.hrto.ca
如需諮詢您的權利或者需要人權投訴方面的法律援助,請連絡人權法律支援中心:
免費電話:1-866-625-5179
電傳:416-314-6651 或免費電話:1-866-612-8627
網站:www.hrlsc.on.ca
如需更多有關房屋租賃中人權事宜的資料,請瀏覽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網站:www.ohrc.on.ca